將大陸配偶請領身份份證年限,由六年縮短四年【陳情函】
中 華 新 住 民 黨 函
陳 情 書
受文者:立法院院長王金平暨所有立委鈞鑒。
主旨:懇請惠于通過『將大陸配偶請領身份證年限,由六年縮短為四年』為荷。 以示和所有外籍配偶一樣公平、公正。
說明: 一、察我大陸配偶與台灣人民,【均為自己同文同種、一樣血緣和同脈】的中華民族同胞一份子,於情於理於法本應受到更良好的關懷和照顧。未料反招前別有用心的不肖政黨與政客,本末倒置:故意製造族群歧視,分裂、對立與對抗。尤其在請領身分證年限上,更是不公不義的:【反比所有外籍配偶額外多出两年】。
二、依據我國憲法第一章第五條明文規定: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。並第七條明文規定:中華民國人民,無分男女、宗教、種族、階級、黨派,在法律上一律平等。豈容前不肖政黨與政客胡亂玩弄與歧視!
三、經察我大陸配偶來台相夫教子.勤儉持家.生產報國.照顧病患…等,在各行各業.各個領域上,對台灣人民與國家皆有所奉獻和幫助,早有目共睹並有所耳聞。更經總统和陸委會等有關業務單位之認同和肯定。
四、本黨(中華新住民黨)和中華天同黨.中華民族信心黨.中國共和民主黨
中華政黨聯誼會、中華政協聯誼會…等,一致主張認為:應修法提案、強制列入議程通過:將所有大陸配偶與外籍配偶一視同仁:在請領身分證年限上由六年改為四年無誤。
五、祈盼貴院能響應總统,和行政院.陸委會等有關業務單位之提議,並在下一會期中,惠賜順利通過,當致感良佩!則民之幸也。耑此順頌:
王院長金平暨所有立委們政躬康泰 新年愉快
中華新住民黨
主席: 陳芷筠 率所有黨員公啟
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28 日